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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和无线电管理的通知》今日起施行,对我国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进行优化调整。
工信部表示,通知顺应我国微波通信产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微波通信系统应用新场景新模式,通过新增毫米波段大带宽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进一步满足5G基站等大容量信息传输场景需求, 优化现有微波通信系统在中低频段的频率和信道带宽,调整微波信道配置以符合国际标准,为我国5G,工业互联网和未来6G预留频谱资源,更好地满足微波通信等无线电行业的需求。
本站了解到,通知指出,调整后的微波通信系统可使用的频段为:4500—4800MHz,7125—7725MHz,7725—8500MHz,10.7—11.7GHz,12.75—13.25GHz,14.5—15.35GHz和21。
《通知》还明确了频率使用的许可权限和使用要求微波通信链路涉及三省及三省以上,跨境微波通信系统,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频率使用许可,在其他情况下,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实施频率使用许可微波通信系统的频段占用率不低于80%,年时间占用率不低于60%
此外,通知明确了微波站场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频率协调等要求,提出了微波频率规划调整过渡期的相关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