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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兆企业管理状告华侨城物业,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乐居财经讯 1月7日,据企查查,华侨城物业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新增1则开庭公告,案由系服务合同纠纷。

家兆企业管理状告华侨城物业,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该案的原告为南京家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为华侨城物业南京分公司,案号为苏0111民初4700号,开庭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

此次物业管理业务的交割,对与世茂旗下的三家上市公司均是好事。首先,世茂服务可以打开商业物业管理领域;再者,世茂股份可以集中精力集聚焦商业综合体开发和运营以及商业轻资产业务航道的发展;最后,世茂集团可以更加清晰划分业务模块。。

据乐居财经了解,华侨城物业成立于1995年12月25日,注册资本2亿元,法人代表为刘丹林,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政设施管理等目前,其由深圳华侨城物业商业发展有限公司100%持股华侨城物业商业由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华侨城A的大股东为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7.02%后者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

而家兆企业管理成立于2015年9月15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人代表为宋体江目前,其由宋体江100%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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