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效协调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支持企业等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经市政府批准,市场监管,商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海关,外汇等6个部门制定政策,企业2021年年报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
企业年报延期至9月30日。
2021企业年报截止时间调整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9月30日企业可使用法人一本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公示,更正年度报告信息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延期至年底。
个体工商户2021年年度报告截止时间调整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更正年度报告,也可以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所提交纸质形式的年度报告
其他主要年报延期至9月30日。
外国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常驻代表机构应当根据企业年度报告调整延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