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最新明确,2023年底前实现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允许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最近几天,江西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旨在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个人账户怎么计入使用范围支付比例有多少一起来看看
1.支付比例
日前,全面建成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统筹制度,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线为600元,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按照医疗机构等级设置为:一级及以下60%,二级55%,三级50%,最高支付限额1800元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的人员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2000元门诊统筹基金按照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支付范围支付
2.计入办法
日前,调整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计入水平,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水平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根据本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全省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
3.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在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的基础上,2023年底前,实现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允许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据介绍,一直以来山东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主要采用实账户管理模式,与大多数省份采用的虚账户管理模式不同,实账户跨省结算技术难度大,需要协同配合支持的兄弟省多,在全国没有可借鉴的经验。对此,全省医保系统组织银行,银联,医药机构,信息系统开发商,网络通信部门等集中进行攻关,解决了医保卡管理模式不统一,个人账户资金清分环节多,与国家异地就医平台对接难度大,跨省刷卡结算链条长等众多技术难题,建设了对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系统的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个人账户跨省支付与清分结算平台,全省共升级改造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系统9497个。
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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